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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时间:2022-05-16  浏览: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全面推进清廉校园建设,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工作任务分解(共84项)

张主社同志对1—12项工作负责。

1.切实落实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全责、主责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教育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和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3.加强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六个统一”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为行动方向。强化主体意识、层层传导压力。

4.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5.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坚持党管人才,加强人才规划、人才引进、人才管理与培育工作。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好干部标准,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重大改革决策程序。

8.负责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定期与班子成员、下一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坚持廉政谈话和廉政报告制度。

10.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向上级报告(报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1.落实学校保密、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好各方面工作。

12.切实履行“清廉校园”建设全责、主责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

潘晋孝同志对13—19项工作负责。

13.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学校行政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并负重要责任。

14.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督促落实、完成重大改革工作。

1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学校重大基本建设、专业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物资及仪器设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教科研经费使用、学籍管理、招生就业、奖助学金、后勤维修、校办企业改制、校内审计等工作加强监管,有效保护学院资产。

16.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定期与班子成员、下一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7.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18.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法人单位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9.对“清廉校园”建设负重要责任。

李英杰同志对2030项工作负责。

20.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21.认真贯彻《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党委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及调整工作,自觉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责任部门:党办(组织部))

22.严格组织发展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并做好党费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党办(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各附属学校)

2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开展函询和诫勉谈话。(责任部门:党办(组织部))

2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切实发挥各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日常教育提醒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加强党员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党办(组织部)、各基层党委、附属学校)

25.指导检查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贯彻落实。(责任部门:党办(组织部)、各基层党委、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26.代表校党委统筹指导加强对口支援、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办(组织部))

27.注重加强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工会经费。(责任部门:工会)

28.强化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责任部门:党办(组织部))

29.代表校党委统筹指导加强山西省交通技师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0.切实履行“清廉校园”建设“一岗双责”。

乔忠华同志对3140项工作负责。

31.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32.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33.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强化学生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各二级学院党委、各附属学校)

34.有效利用宣传经费,做好学校对内对外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35.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从严监管网络舆情,抵制不良思潮和言论。(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各基层党委、各部门、附属学校)

36.加强统战工作,完善统战工作机制,做好民族团结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37.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规范学生评先评优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38.严格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侵占、挪用、截留他用。加强对班主任、辅导员及学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严格考评机制,严禁收受学生礼品礼金。(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39.加强共青团工作,做好学生入党前“推优”工作、团费收缴使用、学生会与社团管理等工作。合理使用活动经费(责任部门:团委)

40.切实履行建设“清廉校园”的“一岗双责”。

郭建平同志对4151项工作负责。

41.切实履行监督专责。聚焦政治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等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的监督,强化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重大决策及省委重要部署的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各基层党委、各部门、附属学校)

42.对“清廉校园”建设负主要责任。(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各基层党委、各部门、附属学校)

43.贯彻落实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协助校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科学研判学校政治生态情况,对党委班子及成员精准“画像”。(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44.建立会商协调机制,推进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日常监督和党员的民主监督,带动业务部门业务监管,审计监督、教代会民主监督,把监督融入日常、融入部门、基层、单位治理之中,构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增强整体监督效能,推动监督质效提升,全面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45.监督检查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情况,推进考核、考评制度科学规范。(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各附属学校)

46.紧盯“关键少数”、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强化对同级党委和下一级“一把手”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的监督。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各附属学校)

47.执纪问责工作抓细做实。发现苗头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对新提任的干部,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和任前廉政谈话工作。(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48.坚持“双重领导”,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精准处置问题线索,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审查调查。(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49.加强对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的教育和对师生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各附属学校)

50.合理使用廉政教育经费和工作经费。(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51.督促落实巡视整改等专项整治工作。(责任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相关部门)

成宏同志对5264项工作负责。

52.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53.指导研判制定学校各项发展规划工作,统筹规划学校职业教育发展工作。(责任部门:发展规划部)

54.全面实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责任部门:发展规划部)

55.加强学校职业教育研究与学术交流,规范学校内刊杂志编辑出版工作。(责任部门:发展规划部)

56.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教师政治素质,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57.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人员的工作。(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58.对岗位设置、职称评定、二级管理、工资津贴、奖励性绩效、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等工作要依法合规按程序办理。(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59.执行教育部和省政府有关高校收费标准,坚持收费公示制度。管好用好办学经费,优化支出结构,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责任部门:财务部、相关部门)

60.严格预算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各项资金,确保各项支出依法合规,保证教职工合理收入。重点加强对新建工程、维修工程、专业建设、清产核资、资产处置、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项目产生的专项资金支出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部门:财务部、相关部门)

6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部门:财务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62.重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关注离退休人员合理诉求,保障离退休人员权益。(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离退休人员管理部))

63.代表校党委统筹指导加强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4.切实履行“清廉校园”建设“一岗双责”。

赵随民同志对6575项工作负责。

65.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66.落实好校党委工作安排,做好新建工程、维修工程的廉政风险防控。(后勤保卫部)

67.统筹学校审计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学校清产核资、新建工程项目等工作的审计督查,有效保护学校资产安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内审部)、财务部)

68.加强对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决算、物资及仪器设备采购、后勤服务等领域的监管,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责任部门:财务部、校长办公室(内审部)、后勤保卫部、国有资产管理部)

69.做好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建账工作,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设备物资采购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各部门、各教学机构物资、学生公寓用品等采购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各项物资出入库的管理,建立健全定期盘点制度,提高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责任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实验实训教学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70.依法合规组织学校各项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基建维修、锅炉运营及维修、餐饮服务、物业保洁等招投标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做好后勤管理服务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部门:后勤保卫部、国有资产管理部、附属学校)

71.制定督促落实《学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管理工作,依法合规做好通勤车和学生实习用车招标、OV办公软件使用维护、法律咨询等工作。(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72.对疫情防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责任部门:校办公室、后勤保卫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73.做好信访维稳和食品、消防、治安、学生等安全工作,加强安保人员管理和户籍管理工作。(责任部门:校办公室、后勤保卫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74.统筹做好校园路面规划,加强车辆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后勤保卫部)

75.切实履行“清廉校园”建设“一岗双责”。

李锦元同志对第7687项工作负责。

76.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77.规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责任部门:教务部、各二级学院、实验实训教学部、附属学校)

78.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就业政策,实施“阳光工程”。严格工作流程,严格就业派遣程序。(责任部门:产教融合部、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79.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毕业证书发放流程、教材采购等管理工作。(责任部门:教务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80.做好产教融合工作,加强校企合作,完善校企合作制度与办法,规范校企合作工作流程。(责任部门:教务部、产教融合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81.规范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工作,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与实施办法,保障教学工作质量。(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教务部、附属学校)

82.加强基础课教学,做好相关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基础课教学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83.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和管理,提高实验实训设备使用率和完好率。(责任部门:实验实训教学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84.严格执行技能大赛有关规定,严肃竞赛纪律。(责任部门:教务部、相关部门)

85.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定岗实习管理规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障师生安全。(责任部门:教务部、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86.代表校党委统筹指导加强蕴华校区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7.切实履行“清廉校园”建设“一岗双责”。

石瑛同志对第8894项工作负责。

88.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分管领域内党的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89.完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机制,规范教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责任部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中心)

90.加强校园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建设,做好校园网络安全工作。(责任部门:智慧校园中心、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学校)

86.统筹做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师资队伍培养与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责任部门:创新创业学院)

91.规范国际交流合作工作,严格外事纪律。完善国际交流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责任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92.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推进校史馆建设工作。(责任部门:档案馆(校史馆))

93.加强图书馆规范管理,合理制定图书采购计划,依法合规进行图书采购。(责任部门: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

94.切实履行“清廉校园”建设“一岗双责”。

二、工作要求

1.贯通协同“两个责任”,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协同发力,增强监督实效。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负起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层层落实。督促分管领域、所辖范围人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细做实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

2.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蕴华校区管委会、附属学校行政负责人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同监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3.各级基层党委,各部门、二级学院、蕴华校区管委会、附属学校,要坚守部门(单位)职责,把控好所辖范围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4.全体党员要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压紧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学校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教育厅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施策、科学防范,确保校园师生健康安全。